从一位村支书的“五不准”说起

□ 江 东

近日,因为一篇典型报道,大庆市大同区林源镇新村的村支书引发社会争议。原因是这位村书记到村民家里访贫问苦时,开的车被认为是“豪车”,用的皮带是“奢侈品”。在讨论中,有网友表示,现在很多村支书都是村里的致富带头人,穿的用的高档一点也正常,“没有必要上纲上线”;有人则认为,到村里访贫问苦,却穿得“富丽堂皇”,与访贫问苦的主题“不太搭”。

这一讨论耐人寻味。确实,现在许多村支书中有的就是企业家,企业办好以后回村任支书,带领大家一起致富。对这些“双强”型村支书来说,只要其收入“来路正”,没有“损公肥私”“化公为私”等行为,就无可非议。说到底,只要是凭自己的真本事从市场挣的钱,正当又合理,即便穿得时髦一些,确实无需上纲上线。反之,如果一个人的钱来路不正,即便穿得再朴素,那也只是忽悠人的伪装,是表象。

但是,话说回来,村支书毕竟是党的干部。村支部书记到村民家访贫问苦,还是要注意形象。前段时间,记者深入南通通州调研,一位村支书说起村里规定村干部的“五不准”:到村民家里走访时,不准开车,不准穿名牌,不准穿高跟鞋,不准带保温杯,不准打太阳伞。在这位村支书看来,村干部开着车、穿着名牌、打着太阳伞,首先村民对其“观感”就不好,会觉得“官里官气”,跟他们不是一类人,因此,也就不会将其视为“自己人”“贴心人”,遇到问题要沟通,往往也沟通不下去,因为干部不能真正走到百姓的心里。

“五不准”引人深思。党的干部是人民的公仆,是百姓的勤务员。不论在认知、行为上,还是在其他方面,干部都应该始终牢记自己是人民的普通一员,是百姓的一分子,不应该有优越感,更不应“高高在上”。有的干部想不通为何群众总是跟自己“有隔阂”“融不到一块”,那么首先就要问一问“自己在情感上、行为上有没有真正站在百姓这一边、有没有和群众打成一片”。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一个干部是不是“自己人”、能不能“值得交”,他们心里有杆秤。

毛泽东同志说:“我们共产党人好比种子,人民好比土地。我们到了一个地方,就要同那里的人民结合起来,在人民中间生根、开花。”毛岸英从苏联回国才1个多月,就被毛泽东同志送到“劳动大学”学当农民。他对毛岸英的要求是,皮肤要像农民一样黑,手上要有和农民手上一样的老茧,如果学不成,就不能回延安。毛泽东同志这样做的目的,就是培养毛岸英对农民的深厚感情。习仲勋同志说:“把屁股端端地坐在老百姓的这一面。千百事件整天发生在人民中,最适当的解决办法,也就在人民中。”不管是村支书还是其他领导干部,只有心中真正有百姓,时刻想着老百姓的“所忧所盼”,在吃穿住用行上多一些“朴素”,少一些“奢华”,才能真正走近群众、理解群众、融入群众,最终赢得群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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