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十五载砥砺奋斗,七十五载春华秋实。新中国成立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全省上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全国构建新发展格局,围绕中心,求真务实,奋力在推动高质量发展上走在前列,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中走在前、做示范,“强富美高”新江苏宏伟蓝图逐步变成一幅幅生动壮美的现实图景。
经济总量稳步攀升
人均GDP水平领先
新中国成立以来,江苏经济总量大幅跃升,创造了一个又一个发展奇迹。1952年,江苏省地区生产总值只有48.4亿元,2023年已接近13万亿元,省内共有五座经济总量超过万亿元的城市;一年内创造的生产总值从百亿元突破千亿元用了22年,从千亿元突破万亿元用了14年,从1万亿元到2万亿元仅用了4年,随后每1—2年跨越一个万亿台阶,连续突破十个万亿元大关。2023年,江苏以占全国1%的土地、6%的人口,创造了全国1/10的经济总量,经济大省挑大梁作用突出。
从经济发展水平看,1952年江苏人均生产总值只有131元,改革开放初期尚不足500元,1998年首次突破万元,2005—2016年快速从2万元提升至9万元,2017年首次迈上10万元台阶,2023年已突破15万元。按当年汇率折算,江苏人均生产总值在1996年突破1000美元,2012年突破1万美元,2021年突破2万美元,2023年达2.13万美元。
转型升级持续推进
现代化产业体系加快构建
新中国成立初期,1952年江苏农业增加值占全省GDP比重为52.7%,工业占比仅15.8%。经过20余年的建设发展,全省产业结构在1972年由“一二三”变为“二一三”,第二产业成为经济发展的支柱。改革开放以来,江苏以工业、制造业为主的经济发展方式持续巩固,服务业发展不断提速,1989年实现了由“二一三”到“二三一”的历史性转变。党的十八大以来,全省服务业增加值每三年跨越一个万亿元台阶,至2023年已达6.6万亿元,是2012年的2.8倍、1978年的1339.7倍。服务业规模不断攀升,第三产业占比在2015年首次超过第二产业,产业结构变为“三二一”。2023年,全省三次产业结构比例为4.0∶44.4∶51.6,呈现二三产业“双轮驱动”的发展特征。
党的十八大以来,江苏产业结构不断向高端化迈进,高技术制造业、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成为经济发展的重要动能。2023年,全省16个先进制造业集群规上工业企业营业收入占全部规上工业比重超六成。全省拥有规模以上高技术制造企业近8000家,十年间增长66.2%;实现营业收入3.6万亿元,十年间增长42.2%;高技术制造业增加值占规上工业比重达23.2%;战略性新兴产业产值占规上工业比重达41.3%,占比连续十年稳步提升。“智改数转网联”扎实推进,助力制造业发展的现代服务体系不断健全,2023年,江苏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达11.4%。
外贸外资快速增长
市场活力持续迸发
1974年起,江苏建立对外贸易口岸,直接经营对外出口业务,当年实现出口额7689万美元。改革开放以来,江苏对外开放的广度和深度不断拓展,进出口规模自2003年起连续21年位居全国第二。2023年全省进出口总额7461.3亿美元,比1978年增长1744倍,年均增长18%。2023年全省规模以上工业出口交货值达2.8万亿元;以太阳能电池、锂离子电池、电动载人汽车为代表的“新三样”成为工业出口新动能,其出口额占全国比重达18.4%,居全国第一。2023年全省实际使用外资253.4亿美元,比1985年增长2127倍,年均增长22.3%;占全国比重达15.5%,连续6年保持全国首位。
党的十八大以来,江苏深入贯彻落实全面深化改革部署要求,加快推进“放管服”改革,充分释放市场经济活力。截至2023年末,全省经营主体总数超过1400万户,平均每千人拥有经营主体170户,每千人拥有企业52户。最新数据显示,江苏已成为全国首个在册个体工商户数量突破千万的省份。民营经济为全省经济发展作出了突出贡献。2012年,江苏民营经济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达53.6%,对全省经济增长的贡献率为55%;2018年民营经济增加值突破5万亿元;2023年达7.4万亿元,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为57.9%,对全省经济增长的贡献率超六成。
民生福祉不断增进
就业和社会保障成效显著
改革开放以来,江苏城乡居民生活水平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2023年,江苏城镇、农村居民人均住房面积为44.1平方米、60.9平方米,比1978年分别增加38.4平方米、51.2平方米。2023年,全省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52674元,比2012年增长134.8%,年均增长8.1%。其中,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63211元,比2012年增长119.4%,年均增长7.4%;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0488元,比2012年增长151.3%,年均增长8.7%。党的十八大以来,全省农村居民收入增速持续快于城镇居民,城乡居民收入比由2012年的2.37∶1缩小至2023年的2.07∶1,是全国城乡收入差距最小的省份之一。
改革开放以来,江苏积极推进城乡统筹就业,多种形式促进充分就业,1978—2012年全省就业人口平均每年增加58.6万人;党的十八大以来,全省就业人口总量基本稳定在4800万人左右。2023年,江苏城镇新增就业138.3万人,占全国十分之一以上。2023年末,全省城乡基本养老、城乡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参保人数分别为6103.9万人、8133.3万人、2040.9万人、2426.1万人和2175.8万人。全省共有各类注册登记提供住宿的社会服务机构2580个,其中养老机构2419个、儿童服务机构54个;社会服务床位44.3万张,其中养老服务床位42.8万张、儿童服务床位0.4万张。
文化强省建设成果丰硕
美丽江苏底色鲜明
1949年,江苏仅有15所普通高校,在校生0.7万人。2023年,全省共有各级各类学校近1.56万所,其中普通本科高校78所、专科高校90所;共有各级各类学历教育在校生超过1600万人,其中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262万人;38所高校263个学科进入ESI前1%,360个专业通过工程教育专业认证,数量均居全国第一。2023年,全省中等及以下教育毛入学率均超过95%,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超过70%,各类教育发展水平走在全国前列。2023年,全省共有公共图书馆122个、文化馆116个、博物馆376个、档案馆160个;全年图书出版量7.1亿册,报纸出版量18.3亿份,杂志出版量1.1亿册。2023年,全省有12个设区市、14个县(市)获得全国文明城市称号,占全省城市(含县城)数量近一半,文明城市数量全国第一。
党的十八大以来,江苏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协同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和人民群众高品质生活,生态环境实现从严重透支到明显好转的历史性转变,连续四年在国家污染防治攻坚战考核中获得优秀等次。2023年,全省PM_2.5平均浓度33微克/立方米;空气优良天数比率79.6%;国考断面水质优Ⅲ比例92.9%,连续两年达到优级水平;长江干流江苏段水质连续六年保持Ⅱ类,主要入江支流、淮河干流和京杭大运河江苏段各断面水质全部达到或好于Ⅲ类;太湖治理成效显著,水质藻情为近十六年以来最好;近岸海域优良水质面积比例达92.7%,为有监测记录以来最好值。全省累计入选国家级海绵城市建设示范城市4个、国家生态园林城市9个,数量均居全国第一;累计入选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市县37个;入选国家首批碳达峰试点地区和园区3个;拥有“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10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