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高管咋能成“法盲”

□ 胡 波

8月4日,有网友举报自己曾任职的河南新乡一家新能源公司,原因是其向公司询问交社保情况后被无端开除。该公司总经理不仅拒绝对开除员工进行赔偿,还威胁要“花100万让你身败名裂”,说出“法律无所谓,就想让法律来整改我”等惊人之语。

员工仅仅因为关心自己的切身利益,打听一下社保情况,就让公司高管觉得自己“被冒犯”,觉得员工“不懂事”,直接以“莫须有”的理由将其开除,如此“霸道总裁”的做法让人看不懂。用如此手段威胁员工,更显示出该高管太“社会”,对同事缺乏应有的礼貌与尊重。至于敢说出“法律无所谓,就想让法律来整改我”这样低智的“豪言壮语”,则暴露了其不知法、不懂法、不信法的本质。在当地劳动监察部门的帮助下,网友讨回了工资,但该公司高管仍旧拒绝赔偿,这更进一步印证了其法律意识的淡薄。

身为企业高管却不懂法的例子不在少数,有的逼迫员工加班,还拒付加班费用,涉嫌违反劳动法相关规定;有的全天候监控员工,甚至要求员工在8小时以外都要报告行踪,涉嫌侵犯个人隐私;有的随意制定惩罚措施,动辄克扣员工工资奖金,将企业规定凌驾于法律之上;等等。如此行为,说明部分企业高管心中缺乏对法律的敬畏意识,法治观念淡薄,法律知识缺乏,甚至为了追求所谓的“企业利益”而罔顾法律规则、法律程序,甚至逾越法律红线、触碰法律底线。有的人甚至把法律当作一把“折扇”,需要时扇两下,不需要时束之高阁。动机如此,不仅可忧,而且可怕。

不论是国有企业还是民营企业,对企业高管而言,普及法律常识都是一堂“必修课”。心有敬畏,行有所止;手握戒尺,动有所虑。企业高管只有知法、懂法、敬法,才能做到依法办事,才能保证企业在法律的轨道上正常运行,真正维护好企业利益。否则,身为“法盲”的高管,如若知法犯法、以身试法,则将受到法律制裁,不仅害人害己,更殃及企业发展与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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