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0日,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审议了《关于2023年度全省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报告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反馈报告》。报告显示,上半年全省优良天数比率同比改善1.7个百分点,地表水国考断面优Ⅲ比例同比改善2.4个百分点,长江干流江苏段水质稳定保持在Ⅱ类,太湖湖体达良好湖泊标准。
围绕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我省研究制定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实施方案,进一步加强工业源、移动源、城乡面源等污染治理。目前,8900余项年度治气工程正加快推进,6800余项已完成;钢铁企业全流程超低排放改造全面完成,基本完成水泥、焦化企业有组织改造,铸造行业综合整治正深入开展,煤电机组深度脱硝改造预计年底前完成。全省完成3700余项VOCs治理工程,化工园区VOCs网格浓度同比下降5.5%。为治理汽修行业大气污染,我省正推进水性涂料替代。
碧水保卫战方面,通过长江干流通江支流水质稳定达标专项行动,长江干流总磷浓度同比改善6.7%,115个通江支流断面水质优Ⅲ比例达100%;实施近岸海域污染物削减重点工程111个、入海河流总氮治理与管控项目48个,入海排污口整治比例达98%;工业废水生活污水分质处理深入推进,335家污水处理厂开展新一轮提标改造。新一轮太湖综合治理正全面推进,15条主要入湖河流中11条水质同比改善。上半年太湖平均水质为Ⅲ类,蓝藻密度同比下降26.9%。
围绕打好净土保卫战,江苏开展排查整治固体废物非法处置倾倒专项行动,排查整治问题3000多个、立案50多起;“一住两公”地块土壤污染风险控制继续加强,6个国家土壤污染源头管控重大工程通过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