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江苏网讯 (徐万宁 徐明泽) 记者近日从宿迁市生态环境局获悉,《宿迁市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将于明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条例实施后,该市对工业固体废物将实行全程控制,从产生、贮存、运输、接收、利用、处置等全环节,明确相关主体的责任要求,保证工业固体废物在各个环节都能得到妥善管理。
条例规定了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工作长效管理机制,包括第一责任人制度、特定区域保护制度、清洁生产制度、管理台账制度、副产品识别制度、委托核实制度、危险废物贮存期限制度、小量危险废物统一收集制度、重点单位监管制度和两法衔接制度等。
宿迁市生态环境局固化处负责人表示,条例明确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利用、全程监管、污染担责的原则,将促进工业固体废物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为工业固体废物的全程控制提供了有力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