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名被任命人员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履职情况

苏州首次!11名被任命人员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履职情况

8月29日上午,苏州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举行联组会议,首次听取审议部分市人大常委会任命人员履职情况报告,并开展满意度测评。苏州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李亚平出席并讲话。

据悉,对常委会任命的有关人员开展报告履职情况工作,是苏州市人大常委会今年工作的一项创新举措。这既是市人大常委会依法履行法律赋予职权的重要举措,也是创新监督方式,推进新形势下党管干部工作与人大人事任免工作有机统一的有效形式,目的是促进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更好担当作为、履职尽责。

根据《苏州市人大常委会任命的有关人员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履职情况办法》《关于市人大常委会任命人员报告履职情况的实施方案》以及市人大常委会年度工作安排,经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研究并报经市委同意,今年对市教育局局长周志芳等11位被任命人员开展报告履职情况工作。11位被任命人员所在部门,涵盖了教育、工信、司法、人社、生态环境、住建、交通、水务,文广旅、体育等领域,承担着服务工作大局、推动经济发展、创新社会治理、保障改善民生的重要职能,社会关切度高。前期,市人大常委会任命人员报告履职情况7个工作调研小组分赴各相关单位,通过召开座谈会、民主测评、个别谈话、查阅资料等形式,全面了解报告人员的履职情况,并形成了调研情况报告。

会上,11位被任命人员依次作履职情况报告,发言内容深入细致,数据详实清晰,既讲成绩也讲问题,既分析亮点和经验,也提出对策和举措。随后,常委会组成人员对被任命人员的履职情况进行了满意度测评。从评议结果来看,组成人员对各位被任命人员的工作表示满意。

李亚平指出,听取和审议任命人员履职情况报告,是加强人大对选举和任命人员监督的重要形式。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凝聚思想共识,深刻把握开展履职报告工作的重大意义,确保人大对选举和任命人员监督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要深化结果运用,强化问题整改落实,推动改进工作、解决问题,切实发挥履职评议工作最优效应。要紧扣目标任务,不断完善履职评议工作常态机制,加强对被任命人员的任后日常监督,进一步激发被任命人员的法律意识、责任意识、履职意识和人大意识。

苏州市人大常委会领导徐美健、吴晓东、温祥华、杨知评、沈国芳、黄靖、周旭东、陈嵘、黄戟出席会议。副市长张桥、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李军、市监察委员会副主任王辉斌、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韦炜列席会议。

(苏报融媒记者 朱雪芬 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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