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优化调整居民阶梯气价政策 加量不加价 明年1月起实行

昨天,记者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获悉,近日该委正式发布《关于优化调整居民阶梯气价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明确规定增加一、二档用气量标准,现行用气价格保持稳定,自202211日起施行。

怎么调?每档年用气量“额度”均有增加

根据通知,自202211日起,对家庭人口为3人及以下用户,第一档年用气量由300(含)立方米以内调整为400(含)立方米以内,第二档年用气量由300-600(含)立方米调整为400-1100(含)立方米,第三档年用气量由600立方米以上调整为1100立方米以上。

对家庭人口为4人及以上用户,第一、二档年用气量上限分别调整为按每人每年125立方米、285立方米确定。以4人家庭为例,第一档年用气量调整为500(含)立方米以内,第二档年用气量调整为500-1140(含)立方米,第三档年用气量调整为1140立方米以上。

为何调?满足居民持续增加的用气需求

市发改委相关负责人介绍,近年来,随着人民生活水平提高,居民用气需求持续增加,我市现行居民阶梯气价政策第一、二档用气量标准已不符合国家规定覆盖区域内80%95%家庭用气量的要求。

按照江苏省发展改革委工作部署,市发改委在广泛调研、开展居民用气量调查、征求各方意见基础上,结合我市实际情况,贯彻落实《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落实为民办实事调整优化城镇居民燃气阶梯气价政策的通知》(苏发改价格发〔2021953号)要求,出台了优化调整居民阶梯气价政策。

新的居民燃气阶梯气价政策实施后,增加阶梯用气量,我市居民第一、二档用气量标准可以覆盖区域内86%96%家庭用气量,有助于缓解居民阶梯气量不够的矛盾;同时,保持现行价格稳定,有助于减轻居民用气成本负担。

怎么算?跨年抄表以明年元旦为划分点

通知规定“自202211日起,用气量按调整后的分档气量标准执行”,是如何考虑的?

市发改委表示,为了让居民家庭尽快享受到本次阶梯气价“加量不加价”的政策调整,文件规定居民家庭自202211日起的用气量,在结算气费时按新的分档气量政策执行。即从202211日起,居民家庭用气进入新的计价周期,燃气企业在跨年抄表气量时,以202211日为划分点,根据划分点前后用气天数及日均用气量,分段计算上年用气量及当年用气量,分别计入上一个计价周期及新的计价周期。计入上一个计价周期的气量,按原分档气量政策执行;计入新的计价周期的气量,按新的分档气量政策执行。

本次政策调整后居民家庭的用气周期怎么计算?

市发改委表示,本次政策调整后,全市居民家庭的用气周期起止日期统一为用气年度的11日至1231日。11日以后新发展的用户,用气量按月核定各阶梯气量分档基数。今后凡阶梯气价政策调整,实施日期未能与计价周期起始日(11日)对应的,用气周期起止日期一律不做调整,居民家庭用气量按月核定各档气量分档基数,按对应价格分段计算气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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