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胡明峰) 记者10日从南京市商务局获悉,为积极贯彻落实江苏省“苏政30条”关于鼓励发放消费券的举措,按照南京市支持企业稳定发展“十项举措”,大力促进消费惠民,南京市将于中秋、国庆期间分三轮发放消费券,包括商场超市消费券、餐饮消费券和锦鲤消费券三种形式。
本次消费券主要面向全体在宁人员(含外地来宁人员),将通过支付宝、微信、银联云闪付、美团、抖音5家互联网平台发放。此外,南京都市圈城市(镇江、扬州、淮安、芜湖、马鞍山、滁州、宣城,常州溧阳和金坛)市民可通过银联云闪付、美团、抖音3家互联网平台参与活动,来宁消费。本次发放消费券,将带动全市商贸企业同步发放消费券或推出打折让利等优惠活动,形成叠加效应,真正让广大消费者得实惠。